你的認知,可幫助元浸前進

隨著教會不斷發展,以前沒有遇過的問題,現在都要面對了,現在提出兩個問題跟大家一起思考:

我不太認識被提名的執事,我可以投棄權票嗎?

元浸在港的執事有七位,其中兩位因年事已高,故已不參與日常的執事工作,除了教會的增長帶來實質的需要外,長遠而言,有讓合資格的信徒成為執事,也是健康教會發展須要走上的一步,故此,本年提名了兩名執事的候選人。
現時教會聚會人數已達1600-1700人,肢體之間要有充份的認識已是不可能的。故此,會眾對被提名的執事不太認識是可以理解的。為了讓會眾們對被提名的執事有基本的認識,我們曾邀請他們在週六、和主日早一、早二的崇拜中介紹自己,為了讓會眾對他們有進一步的認識,在本週的大門前的報告板上張貼了有關他們的個人資料,並有他們的分享文章與執事會主席和本人對他們的介紹。

按本會會章,表決按立執事須有75%贊成票才可通過按立,投棄權票等於投反對票。其實,教會已盡可能將被提名的人選介紹與會眾認識,若投票率偏低或會眾因不認識被提名的執事而選擇投棄權票,這實是不理想。故此,執事們懇請各位,若在被提名的人選中,你沒有察覺他有不名譽的行為,請盡會友的責任,出席投上贊成票,好讓按立執事的聖工得以確立。

理事派餐合符浸信會信仰與體制嗎?

自2013年5月,我們已加開了週五晚崇拜,按現時李牧師和本人每月的第一週,分擔5個崇拜的主餐已感到吃力。事實上,更吃力的是每次要安排30多位襄禮的教牧、執事和神學生,但這群領袖早就被各樣事奉纏身。有見及此,本人向理事會提請,請理事們出手協助主餐襄禮,經討論後,獲得理事會的接納。
按本會章則,主餐是由執事襄禮的,但章則沒有說明:理事不可參與。

按香港浸信會聯會之<<浸信會信仰與體制>>

6.3.4. 主餐主禮人及襄禮人之安排

6.3.4.3.款中說明 由浸信教會之傳道人及執事襄禮,協助派餐。

另於6.3.4.4. 一款中說明 個別地方浸信教會可酌定邀請執事、義工領袖(例如值理、部長等)襄禮,協助派餐。由此可見,由理事協助派餐是合符浸信宗的要求。

基於元浸一直以來由執事襄禮,為了讓部份會友感覺良好,故此,提出協助襄禮之理事須已經出任了兩屆理事之職,說明理事會作此決定是審慎的,目的就是先讓具有相當的認受性的理事來開始這項聖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