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些甚麼果子?

「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,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,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,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,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。」(羅馬書一13)

常返教會的弟兄姊妹,驟眼一看,看見「果子」,自然便想起「結果子」,並立刻理解為「向人傳福音,領人歸信耶穌。」一般情況下,這個理解並沒有問題,亦是好事。亦有人會想起保羅曾提及的屬靈果子的九種特性(加5:22)。1 但若果要認真研經,我們就先要從經文本身和上下文理解,提出足夠的理據來支持「得些果子」是不是等於「領人歸主」。

「果子」很明顯是一個比喻,意思是結果或回報。2 然而我們從羅馬書發現,在希臘文聖經裏,「果子」一詞不單在這裏出現過,亦在羅馬書十五章二十八節再次出現(和合本譯作「善果」)。在十五章的上下文裏,保羅所說的「果子」,是指他們的物質奉獻。經文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節這樣說:「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,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。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,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。等我辦完了這事,把這善果(果子)向他們交付明白,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裏,往西班牙去。」「由於在十五28,保羅重提要來探訪羅馬教會時,他用同樣的字來形容外邦教會對耶路撒冷教會的捐款,加上同句說『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』,讀者明白此處所言的果子是指保羅要在他們中間得到支持和捐項,正如他在其餘的外邦人中所作的一樣。」 這亦暗示了這班羅馬信徒已經得蒙福音的好處,應該以行動(捐款、奉獻)來回應神的恩典,並支持保羅(包括經濟上)日後前往西班牙宣教的計劃,因為他們也是經歷過神的恩典。

我們一班已相信耶穌基督的人,相信已經在屬靈的好處上有分,我們應當也存感恩的心,以物質奉獻支持神的工作、支持教會發展和幫助有需要的貧窮人。


1 Morris Leon.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.Leicester: IVP, 1988, p.62.

2 James D.G. Dunn. Romans 1-8.(WBC Vol.38A). Dallas: Word Books, 1988, p.32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