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載文章:仍是愛與和平

近期社會出現各種暴力衝突,我內心很感沉重,但正因如此,當下更應留意主的旨意如何,所言所行,都要在光明之中。

有基督徒說:是制度的暴力,引發街頭的暴力,因此不是示威者的責任;也有說面對不義的政府,暴力的行動是必須的;又有人說,既然是暴力示威,一切暴力的鎮壓也是合理的。無論如何,不同情況下的暴力,不會因為個人良好的動機、別人的錯失、制度的不義而變得良善;行使暴力的人縱使是被人挑釁,但他們也是經過個人意志抉擇而作出行動的,因此施暴者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執法者被賦與權力去賞善罰惡,是具備合法的武力去執行公義的,但假如在合理武力之外出現暴力,那同樣是真理所不容。主耶穌受到不公義的刀劍拘捕時,仍不會以暴易暴(參太二十六 52)。面對我們認為不義的事,我們會以為必須用暴力才可消滅不義,但誠如神學家積依路(Jacques Ellul)所言:「暴力只會引發暴力,並無其他。」(Violence begets violence, and nothing more)因為暴力是要加害與人,是與愛相違背,「愛是不加害與人的」(羅十三10),因此暴力並不會成全美善。基督徒固然當關心政治,當向政府表達公義的訴求,但卻必須緊守愛與和平的生命原則行事,暴力並不是我們的選擇。

當然,當我們看到某一方受到暴力的對待,我們會有強烈的情緒反應,為施襲一方的行為感憤怒,但這往往會叫我們不自覺地站了邊,指責一方,維護另一方。這並不是說我們要放棄對事情作判斷,只是不要忘記受害者並不一定完全清白,或許只是暴力的程度不同而已。因此當察覺其他弟兄姊妹偏護另一方時,要想想自己是否也是如此?假若我同意自己支持的一方也有錯失,只是自己未有機會全面持平地論述出來,也要想想別人可能也是如此。

面對社會的衝突,我們需要更多的自省,也要學習去寬容、愛護身邊與自己不同看法的人,他們不一定很公正,但我何嘗不是?弟兄姊妹或很想與人抒發心中的不快,但有些人已經為這些事長久不能入睡,不一定可以傾談。但若大家同意分享看法,彼此也需多聆聽(因為有太多「事實」只是片面或部分的報道),而且不要試圖去改變對方的政治立場(若別人如此待你,你會感覺怎樣?),相信他的主會引導他。而我的責任仍是去愛、去寬容我的弟兄、我的姊妹。

(承蒙蕭壽華牧師允准轉載,特此致謝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