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者在2004年7月17日結婚,這週剛好結婚22週年,這22年裡,經歷甜酸苦辣的日子,最大的轉捩點,就是2011年1月24日太太病危,用直升機送往醫院,並於1月26日確診急性血癌,當時醫生的診斷認為,若延遲兩週治療,極大機會身亡。感謝主,經過化療、電療、骨髓移植,太太的身體雖然比患病前虛弱,但仍然有力氣生活和事奉主。
當太太患病的一刻,從昨天仍是歡樂的日子,霎時變成要預備面對困難挑戰的未來,令筆者想起在婚禮的誓詞裡,有一句立志:「無論是富貴貧窮、健康疾病,我都會愛護妳、保護妳、終身不渝」,於是向神呼求,求神給予筆者力量,有能力履行照顧太太的承諾。神是信實的,祂確實賜下各樣恩典和力量,差派不同的小天使關心和支援,讓我們感到在患難中仍充滿愛的關懷。
談到婚姻,我們必須認識哥林多前書第七章,這是保羅回應哥林多教會寫信查詢婚姻的事情,如果大家仔細研讀,你會發現這篇章談及「已婚、未婚、離婚、走佬、喪偶、再婚」等課題,當然大家要明白,這是一封信,信件是回應當時的問題,並不是每一種情況都有處理,所以若有人想從第七章這裡看保羅如何看「假結婚、婚姻暴力、配偶精神虐待、與虛擬世界中的AI結婚…等」,保羅在這段經文並沒有處理的。
筆者粗略地將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的經文結構展示出來,待日後有機會,可以仔細研讀這章經文的教導。
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結構
| A. 婚姻(七1-16) |
|
| B. 例證(七17-24) |
|
| A' 婚姻(七25-40) |
|
由於篇幅所限,筆者藉此選取第七章第五、六節向大家解釋聖經對夫婦的其中一項教導:「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,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我說這話,原是准你們的,不是命你們的。」(林前七5-6)經文提到「除非兩相情願」的「除非」所指是一個特許,因為婚姻的常規是不可禁慾的,但為了「專心禱告」,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例外。「兩相情願」意思是雙方也同意才行,只有一方說去祈禱而暫時分房,是不可以的。這裏可以突顯二人成為一體的婚姻奧秘。保羅補充說,他並不是命令哥林多信徒必須定期與配偶分房專心禱告,而只是說這是一個可行的合法安排,「我說這話,原是准你們,不是命你們。」(7:6)不要把一個原本被恩准的自由變作必須遵行的律法。
保羅指出,即或禁慾這個再有價值的操練,也與已婚的信徒無關,連提的資格都沒有。婚姻本身便是神聖的,立了誓約便不可隨便破壞,盡婚姻的本分其實已經是一個很崇高而神聖的任務,毋須再找一些神聖的理由,來凌駕於婚姻之上。否則,破壞神聖的約,虧欠對方,就等於欠他的債,就是毀約。
深願各位讀者,尤其是已婚的每一位讀者,認識神對婚姻的心意,懂得按着聖經的吩咐,持守你(妳)的婚約,委身愛護你(妳)的伴侶,切勿以聖工為由,拋棄持守神聖的婚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