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作金錢奴僕!

近日在報張上看到兩則新聞都讓我心裡感到難過。第一則是某某教會在今年六月四日主辦籌款宴,邀請力克胡哲(Nick Vujicic)來港擔任佈道會嘉賓兼參與籌款晚宴「爛尾」一事。教會要求參加者花1萬元「買位」才能與力克同桌晚膳,同場一圍枱費用最低消費為1萬元,各界批評教會將力克當作商品。另一則是四川雅安地震,港府建議撥款一億元為四川雅安地震捐款,遭遇不少人反對。奇怪的是,一向祖國有任何的天災,港人都會樂於捐助,何解今次會受到阻撓?公眾反對動用公帑捐助的原因在於內地自己的誠信。汶川地震後,港人捐款一再遭到挪用,援建的學校也被拆除蓋建豪宅。

兩則新聞都與錢有關,基督徒看金錢與世人一樣:金錢本身並不帶有任何負面,錢可以為人的生活帶來很多的益處,然而基督徒需要好好的管理金錢,不要被金錢控制。正所謂「錢不是萬能,但沒有錢就萬萬不能」! 少年人啊!雖然你們還未有賺錢的能力,卻每天與金錢接觸生活。既然我們的生活離不開金錢,那就要好好的求上帝賜我們智慧去管理錢財。在聖經中論到「金錢」及「財富」,比提到「天堂」與「地獄」的事更多。聖經中有2,350 節經文論及「金錢、財富」;主耶穌的比喻裡,佔一半與金錢有關。聖經提醒我們錢財可以用,卻不可以貪。「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」提前 6:10

有人因為貪財,將大好前途毁在自己的手上。在教會歷史中,因貪財而死的大有人在。

為人所熟識的亞拿尼亞與妻子撒非喇,因為把賣田的價銀私自留下,但卻聲稱已全部奉獻給教會。因為他們欺哄聖靈,結果夫婦二人在同一天仆倒而死。(參:使徒行傳5:1-11節)

上帝不是要人花盡所有錢在教會上,卻是要人學習,祂才是供應人生命所需的主。只要你出於甘心樂意的獻上,無論是多少,上帝必然喜悅。很多基督徒已明白聖經教導要將收入的10% 作為「十一奉獻」。 可是往往忽略了另一件重要的事,就是神更看重我們如何管理和運用餘下的90%。 今天,除了獻上「十份之一」外,你是否能按著上帝的心意去管理剩餘的「十份之九」呢?

若某某教會對籌募錢財謹慎處理就不會引起這次的風波;若汶川當地政府能好好管理災後的重建,就不會有今次引起港人阻撓雅安地震捐款,這些事真的值得我們反思!少年人啊!要作好管家,你有好好管理上帝交托你的錢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