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主同行

彌迦書六章由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控訴揭開序幕。耶和華請以色列民出席審訊,當中有「山嶺」和「岡陵」成為見證者。1 其後4-5節,耶和華作出歷史性的回憶,這些回憶說述著昔日耶和華的恩典與救恩,從出埃及直到過約旦河之後的吉甲,沿路可見有主的同行和保護。第6節帶來了以色列民的回應,他們向神發出提問,分別是在耶和華面前當獻什麼?當獻一歲的牛犢作為燔祭嗎?2 難道耶和華還喜歡千千的公羊,萬萬的油河嗎?百姓要為自己的罪而獻上長子,為自己心裡的罪獻上自己身所生的嗎?3 以色列民這堆發問似乎不知道耶和華想要的是什麼。其實,「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」耶和華簡單直接的指示出何為善,就是「1. 行公義,2. 好憐憫,3. 存謙卑的心,4. 與你的神同行。」公義與憐憫是聖約的兩大義務,是以色列人在聖約中必要遵守的。立約群體與人建立關係需要在公義之上(不欺壓、不歪曲公平),同時亦要帶有憐憫與信實,不狂妄自大的與主同行。4

在這個看似惡人當道的世界,似乎口才好(在動之以情的藝術下說事生非、無中生有)、文筆好(短訊、投訴信,或利用社交媒體發放對個人有利的信息),甚至用眼淚攻勢等情緒勒索便能將人收服得貼貼服服。然而,當社會演變成這樣的時候,作為身處在同一社群的信徒們,我們應如何自處呢?在聖經中,耶和華有著清晰的指引,就是「1. 行公義,2. 好憐憫,3. 存謙卑的心,4. 與你的神同行。」以上四點是需要同時進行,缺一不可。在處人處事上要公義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不單單講對自己有利的說話,不歪曲事實,不草草了事。對該受安慰的人要給予憐憫,不作二次傷害。5 存謙卑的心,不狂妄自大地認為自己所想、所講的必然是一個事實。亦不為一己私慾將自己想要的爭取到底,其間無視對別人的傷害會帶來多大的痛苦。最後,我們要與主同行,相信主是那位信實公義的主。

兄姊們,公義與憐憫是聖約的兩大義務,我們要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。舊約有以色列民向亞倫要求拜金牛犢,新約有祭司長煽動民眾要求釋放巴拉巴,真可謂前車可鍳。我們不要看自己的意念高過上帝,小心無意中將你所身處的群體變為一個「誰大、誰惡、誰正確」的世界。
我們所作的是什麼,有「山嶺」和「岡陵」成為見證者。


「山嶺」和「岡陵」是耶和華所創造,它們成為時間的見證者,見證著耶和華對人的恩惠,也見證著人如何悖逆離棄神。

2 一歲的牛犢是貴重的祭物。意思是獻上這樣貴重的祭品作燔祭全然燒毀,足夠表達了嗎?

3 他們甚至提問耶和華所要的是否祭物上大量的數目。亦提出向外邦偶像的獻祭方法─獻人祭。

4 唐佑之:《十二先知書(一)》(香港:天道,1991),頁272-273。

5 例如:當一個人與你分享他的傷痛時不被信任,這可算是二次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