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甚麼「信、望、愛」,最大的是愛?

「如今常存的有信、有望、有愛,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。」(哥林多前書十三13)

一年的終結,迎接新一年的開始,讓我們重新反思「信、望、愛」的意義,期盼新的一年我們每一位信靠主的基督徒,都能夠充滿信心、盼望和愛心過有意義的生活。

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裏面,第十三節算是較難解釋。因為從這節經文的表面看來,保羅似乎說「信、望、愛」三者都常存的,但從整章看來,保羅一直把「愛」和其他恩賜作比較,強調「愛」才是永恆不變、永遠有效、永不止息。現在保羅為甚麼突然插入了「信」和「望」一起討論呢?筆者嘗試簡單解釋:

「信、望、愛」是永遠常存的三合一特性,理由是這樣的:
一、「信、望、愛」的組合,早期教會將他們相題並論,正如將「父、子、靈」並列一樣。「常存」這個詞,較合理解釋是「永遠常存」,即「信、望、愛」都是永遠常存。二、從上文第七節提到:愛裏「凡事包容、凡事相信、凡事盼望、凡事忍耐」,我們可以清楚看見,「(相)信」和「(盼)望」都是在「愛」裏面,即是「信」和「望」是「愛」裏的一部分。至於保羅提到「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」,這並不表示只有「愛」才是永恆,只是「愛」的特性確實與眾不同。

聖經學者巴勒特解釋得較為清楚:他指出「信」不單是信徒生命不可或缺的條件,也是延續信徒生活的必要因素。但要注意,上帝本身不需要「信」。上帝不需要相信任何東西才可存在,否則祂就不是上帝。「望」是人承認上帝是未來的主,信徒不論現在或將來,都必須倚靠上帝,我們才可以永恆安樂地享受與上帝同在。但要注意,上帝本身不需要「盼望」,祂是「自有永有的」,不受過去、現在、將來的時間觀念所限制,否則,祂就不是上帝。但是「愛」就不同了,如果上帝本身沒有「愛」,祂便不是上帝。「愛」是上帝的本質,祂的一切行動都是出於愛。當有一個人,願意愛上帝,或者愛其他人的時候,即或人的愛不完全,這些愛心的行動和表現,其實都是行上帝所行的,做上帝所做的。因此,雖然「信、望、愛」都是在永恆裏面有價值,但相比於「信」與「望」來說,「愛」確實是比起另外兩者都要大。

保羅在總結時,刻意將有永恆意義的「愛」和「信」與「望」放在一起,對於活在現世的信徒來說,給我們很大的動力運用愛心來愛鄰舍和關心社會。現今的世代的確發生很多令人不安的事情,包括無情的戰爭、饑荒、生態災難,甚至敵基督的勢力,但我們有信心,這些事情必然有個極限,總有一天會有終結的盼望。因此,基督徒面對無望的逆境,比許多未信主的人都有盼望,在逆境中仍然發揮愛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