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真理?

 九月中,我與弟兄姊妹參與了成二讀經營,當中查考《加拉太書》,反思我們的信仰──福音的內容。

剛過去的兩週,我也有機會向申請聖誕節成為會友的弟兄姊妹查問信德,再次讓我思考我們所信的。

福音是什麼?弟兄姊妹掛在嘴邊的「我信」,又是什麼一回事?福音就是耶穌基督,就是上帝的愛。「信耶穌」或「信福音」,就是承認自己是罪人,沒法自救,相信耶穌的死與復活能救我們脫離死亡的捆綁,重新經歷與神復和的新生命;我們在基督的愛與真理裡,得以自由。
基督信仰不是死守一些規條,也不是一些死守的規條,更不是用作審判的工具。
我們何曾因別人的提問而反思福音?又何曾反思耶穌是誰?祂為我們作了什麼?祂對我們重要,有多重要?我要實實在在的問:基督的福音對我們是一回什麼的事情?

或許我們已在信仰路上迷失了?成為沒有生命的基督徒。
我們只守著參與一些教會的「活動」(崇拜、團契、事奉……),沒有與神、與人建立任何的關係?
我們只守著一些「人間的遺傳」(一些匪夷所思的規則),而失去了真理的核心價值?

「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,還是要得上帝的心呢?難道我在討人的喜歡嗎?我若仍舊想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」(加1:10)

保羅從主領受了救恩與召命,作基督的僕人。他很知道自己的角色及要做的事。雖然面對人很多的「指指點點」,但他仍堅守所信的福音。他不能因著討人的喜歡而貶低或矮化或歪曲所領受的真理。有時人無理的「說話」及「行動」,真的很可怕,且有極強的殺傷力。人為了「埋堆」,很自然就會放棄自己的價值觀或信仰。「以免絆倒小信的人」的想法,也會叫人妥協,叫人失去真理。
今天我是討人的喜歡,還是須堅守真理?求主憐憫我們,教我們辨清真理,否定人間的遺傳,作不絆倒別人,更不絆倒自己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