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祝福戰勝「嫉妒」和「自誇」這些罪

我們生活在香港這個既繁華又充滿競爭的國際商業城市裏,競爭對手之間隱藏着彼此嫉妒、或者傲視群雄的自誇心態,衝擊着一眾在職場上工作的基督徒。若果我們要做一個入世而不屬世的基督徒,又可以如何應對呢?

在進入應對方法之前,筆者先界定聖經對「嫉妒」和「自誇」的定義。

按中文的理解,「嫉妒」是比較負面的,但若果我們從第一世紀的希臘文化中理解,「嫉妒」是一個比較中性的詞彙,反而包含著「忠誠」這正面的意思,例如婚姻裏夫妻的愛,是一種排他的愛,這種愛絕不能容許有第三者介入婚姻之中。在舊約中也提及「神是忌邪的神」,除了神之外,不可有別的神,排除一切的假神。這些都是比較正面的「嫉妒」。

但「嫉妒」也有負面的意思,這比較近似我們中文所理解的,就是看見別人有成就、有長處、有美貌等勝過自己的地方,心感不滿,甚至心懷不平,以至作惡。正如我們從哥林多前書一至四章知道:保羅責備哥林多教會的會眾,他們中間出現嫉妒、紛爭、結黨的事(3:3),將基督的身體──教會弄得四分五裂。這裏就指向「嫉妒」負面的意義。

梁家麟牧師對「自誇」有很好的解釋:「嫉妒是對別人的長處難以容忍,自誇則是對自己的長處過分執着看重。……甚或以踐踏別人來抬高自己的地位,以他們的『沒有』來襯托出我的『有』。」(今日哥林多教會,381頁)正如哥林多教會有些會眾甚至以犯罪自誇,最明顯的例子是第五章,保羅指責當時有人竟然娶自己的繼母,這連教外人都不會這樣行,保羅在五章二節說:「你們還是自高自大,並不哀痛」,在五章六節繼續說:「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」。

筆者認為:要勝過嫉妒的妙法,就是當我們看見別人有成就、有長處、有美貌等比自己優勝之處,就要真誠地祝福他,為他感恩;例如:假如我的公司只有十四日年假,我舊同學的公司有三十日年假,按人的本性,可能會由羨慕變為嫉妒;但我若能夠為他可以蒙神恩典,有這麼好的福利而感恩,縱然自己沒有這麼好的福利,也希望他人蒙福,這就可以消除嫉妒的心。平心而論,神豈不是也給予你一些令他人羨慕的長處嗎?我相信你都希望對方給你祝福,而不是嫉妒你。

至於當發現自己事事比人優勝,感到沾沾自喜時,要記住聖經的教導:「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(腓二3) 即使我們有些長處,確實令人欣賞和羨慕,但也當想到每一個人都必有不同的強項,更何況在神面前,即或我們的長處有多強,在神眼中也只不過是十分微小的事情!

總括來說,我們不要讓「嫉妒」和「自誇」侵蝕我們的生命。讓我們學習以彼此欣賞、互相祝福的態度來生活,使我們的生命常常充滿喜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