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齋期的反思與行動

每年的3、4月是春天的日子,是植物發芽生長的季節,也是鮮花盛開的日子。冬眠的動物甦醒過來,雀鳥開始遷徙,大地萬物都在生長,對中國人來說是一年之始,對於基督徒來說卻另有一番意思。在教會年曆(Liturgical Calendar) 中的「大齋期」(Lent)或稱為「預苦期」,也是在這段時期,共有四十天和六個主日,是從復活節當天算起,向前推六個半星期。大齋期是一個準備慶祝復活節的節期,這四十天的節期代表舊約聖經中,摩西在準備負起重任前的四十年、以色列人在曠野遊蕩的四十年、及耶穌基督在曠野禁食的四十天。這是憂傷和喜樂的節期;憂傷,因為主基督為我們受難;喜樂,因為主為我們的罪犧牲,以致我們罪債得贖。1

大齋期又稱「預苦期」,不單提醒人要預備心靈與主耶穌一起進入受苦的經歷,也提醒信徒在這期間反思罪的問題及追求屬靈上的生命更新,而且更重要的,是帶著盼望仰望主的恩典。信徒除了在思想上反省與上帝的關係外,還可以在行動上回應,如:禁食、多禱告、多讀聖經、減少平日喜歡的活動、關心別人等。在初期教會,使徒以定期禁食為人所知,到了約主後六十年,《十二使徒遺訓》寫成的時候,基督徒逢星期三和星期五都禁食。隨後基督徒也在復活節前幾天守悔罪的禁食,最初只有兩天,但到了第四世紀,便已經延長到四十天,如前所述的意思。古代的基督徒依從嚴格的禁食守則,在禁食日禁戒所有食物。羅馬天主教徒只將聖灰星期三和受苦節定為正式禁食日;在大齋期的其餘日子,他們會在中午大吃一頓大餐,然後在黃昏吃一頓小餐。新教徒通常都不著重禁食,雖然馬丁路德、衛斯理和加爾文都建議信徒禁食。自新教徒恢復了禮儀年的規律,在大齋期禁食變得比以前普遍。2

主耶穌在公開傳道以先,也有禁食的操練教導並作了榜樣。「當時,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,受魔鬼的試探。祂禁食四十晝夜,後來就餓了。」(馬太福音4:1-2)

基督徒的禁食操練不是做給別人看,在新約,施浸約翰的跟隨者以禁食為人所知,而主耶穌自己的教導卻提醒「你禁食的時候,要梳頭洗臉,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,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;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。」(馬太福音6:17-18)
禁食最重要的意義是代表悔罪和犧牲的操練;但從教父時期開始,禁食還有其他目的,包括:令人更開放自己與神相遇、令基督徒更能夠節制自己、同時又更曉得留意那些有需要的人。今天禁食已成為大齋期間普遍的屬靈操練。弟兄姊妹,鼓勵大家在這大齋期間不妨也操練禁食,在上帝面前悔罪、省察;活出基督同在、更新的生命。


1 陳康著。<<津津樂道-聖樂事奉人員靈修週記>>,香港:浸信會出版社,2015,42頁。
2 東尼。瓊斯著。<<靈命雕塑師>>,香港: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,2007,1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