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愛 vs.假愛

過兩天是西方的情人節,不少戀人會花盡心思,希望送一份獨特的禮物去取悅另一半。向摯愛的人表達愛意實在是無可厚非,但今時今日的情人節已逐漸被商品化:送禮物、送玫瑰花、吃情人節晚餐,已成為情人節的指定動作。今天一個情人節晚餐動輒要數百元至千元,所費不菲!

親愛的弟兄姊妹,感情和愛是需要我們不斷地用心和時間去灌溉、栽種出來的。若果我們不斷以物質去取代愛,久而久之,愛最終只會成為一種交易的工具!

筆者很想與大家分享一個故事:

有一位富翁,妻子早年逝世,三個孩子長大後也相繼出國留學,並在外國成家立室,各有自己的事業。起初兒子們也嘗試接老爸到外國居住,後來老爸說不習慣,情願返到原來的住處。此外,由於兒子們都十分忙碌工作,而他們的妻兒都不願返國照料老爸,結果,這位富翁年紀漸老,因孩子長期不在身邊,最後仍是孤獨地一個人生活。

有一位居住在富翁隔鄰的年輕人,做了幾次生意都沒有成功,終日游手好閒。但這位年輕人與富翁卻十分投契,他稱富翁為「老師」,想跟他學做生意,並用心去服侍他。其他鄰居都說:「這個年輕人,整天陪着老頭子出出入入,一定是為了老頭子的錢,老頭子千萬不要給他騙!」

三位兒子也聽聞這件事,常致電叮囑老爸要小心:「您的錢可別給他騙走了。」富翁總是回答說:「我當然知道!我又不是傻子!」這樣地過了十多年,富翁死了,三位兒子都趕回來。當律師宣讀遺囑時,那位年輕人也在場。遺囑宣讀之後,富翁的三個兒子都發呆了,老爸居然真的糊塗到把大半的財產都給了那個年輕人。但是,他給兒子們留下了一封信:「我知道這年輕人可能貪圖我的錢,但是在我晚年,真正陪伴我的是他。就算你們嘴上說怎樣愛我、心裡面怎樣掛念我,但都沒有任何實際行動。這個年輕人卻跟了我十幾年,連一句怨言都沒有。就算他對我的愛都是假的,但假裝久了,假的應該也算是真的了!」

親愛的弟兄姊妹,約翰一書3章18節說:「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」愛是需要有行動,沒有行動的愛並不是真實的愛!

愛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了就算,愛是需要有行動!單單是甜言蜜語並不足夠,真心相愛一定要誠實地行出來。時間能夠分辨事情的真偽,到底是真愛還是假愛?到底是隨便說的愛、還是有行動的愛呢?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能勇敢地去愛,並願意去實踐主的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