獻心、獻金

教會在計劃進行物業購置時,弟兄姊妹總不能避免思考的,就是如何參與其間的奉獻。在考慮奉獻的金額和方式這些外在的問題前,我想最重要的還是內在的心態。

曾見文章把現時信徒的奉獻分類:「剩餘奉獻」,就是在扣除生活開銷後,把餘額的部份拿出來奉獻。「投資奉獻」,就是希望透過奉獻,獲得神加倍的回報。「權力奉獻」,就是希望奉獻得愈多,在教會中獲取更大的影響力。「責任奉獻」,就是既然身為會友,總要負些責任吧,不然教會怎可運作下去……

也許我們會想,這些人雖然在奉獻的觀念有所偏差,但至少總比那些沒有奉獻的人好,其實這想法本身就是另一個偏差。所以,我們必須要清楚在奉獻一事上,聖經最基本的教導:神真正看重的是奉獻者自己,是他的心,而不是他獻了些甚?,或是他獻上了多少。

故此,奉獻者須要:

一、全心
舊約的獻祭,重點不只是牛羊牲畜本身,而是獻祭者全心的獻上。祭牲要求「無殘疾」,也是「完全」觀念的表達。

「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,獻我的長子嗎?為心中的罪惡,獻我身所生的嗎?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,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」彌6﹕7-8

「我的長子」和「我身所生的」看來應是我最寶貴的,但神看重的並不是這些祭物,而是先要獻祭者全心全方位與祂同行。所以,在計劃自己要獻上些甚?,計算自己該獻上多少之前,要先問自己:「現在我的心在那裡?」最能顯示這問題的答案,也許不是要獻上的部份,而是留下來那部份。

二、甘心

使徒保羅在奉獻事上這樣教導哥林多教會:「少種的少收,多種的多收;這話是真的。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;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;因為捐得樂意的人,是神所喜愛的。神能將各樣的恩惠,多多的加給你們;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,能多行各樣善事。」林後9﹕6-8

神喜愛甘心樂意的奉獻者。祂不勉強人奉獻,把奉獻的機會賜給人,人可「隨本心所酌定的」來實踐。神使甘心樂意奉獻的人得到更多,以致他們有能力再去奉獻、幫助更多的人。甘心樂意的奉獻,能帶來源源不竭的祝福,讓人的生命,經歷神更豐盛無比的慈愛。

三、同心
「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,必蒙悅納,乃是照他所有的,並不是照他所無的。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,你們受累,乃要均平,就是要你們的富餘,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,使他們的富餘,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,這就均平了。」林後8﹕12-14。

所以我們不該受別人影響,只管照神所賜給我們的,帶著感恩的心獻上。神要透過奉獻,讓基督徒群體經歷同心的生活,從這同心的生活,進而同享神豐富的恩典。

的確,人看到的是我們獻上了些甚麼,獻上了多少,卻看不到我們的心,唯一能看透奉獻者的心的,就只有我們的神。既是這樣,就讓我們不作無謂的多想,單單純純的憑著信心,全心、甘心和同心地獻上。

最終,我們可能仍要問,在現時的處境中,我奉獻多少才合聖經的教導。我想,把焦點放在金額上,這是和家傭交往之道,對父母,我們該不會這樣吧!

我絕對相信一個真誠地獻心的人,必然也是一個曉得怎樣獻金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