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要殺摩西?!

「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、耶和華遇見他、想要殺他。」(出四24)

這真是一段奇怪的經文,令人摸不著頭腦!

這邊廂神剛把一個重大使命委派給摩西 (帶領神的子民出埃及、入迦南),那邊廂神卻在半途上想殺摩西,到底神要作甚麼?

聖經沒有清楚明示原因,但從經文的上文下理,我們多少可以揣摩到一些蛛絲馬跡。首先,摩西在「焚燒的荊棘」這個異象中,對神委派的使命――帶領神的子民脫離法老歸向神――並非心甘情願,而是推三推四的;推辭無效之後,無奈接受任命的摩西,並沒有立時出發往埃及去,而是先回到米甸的家,向岳父請假說要往埃及探親――要記得摩西是入贅的女婿,長居岳父家中的!不願上路的摩西有可能是希望岳父不放人 (岳父或許會考慮到窮鄉僻壤的米甸與埃及的繁華,簡直雲泥之別,為免女婿或會被埃及的繁華吸引而一去不回,因此反對摩西的行程),怎料岳父卻是一口答允!神也好像看穿了摩西的心思(摩西當初離開埃及,是躲避法老追究他的殺人罪),摩西的不願動身或許與害怕被捉拿有關,故此神在米甸再一次呼召摩西,告訴他「要尋索你的命的人都死了!」心結一解,摩西立時就收拾行裝起程。

有趣的是,這趟危險的任務,摩西竟帶同妻子和幼兒同去!摩西動身的情形,原文是:

20170908article

「帶了他妻子及兒子們,放他們在驢子上…」(出四20),從這描述裡我們可以知道:

(1) 摩西的兒子們應該還很年幼,因為這兒形容摩西協助他們上驢子的情形,原文直譯是把他們「放在驢子上」,可理解為把他們「抱起放上驢背」,顯示出婦女與幼兒的畫面;並且,這兒所用「驢子」一詞是單數,一只驢子斷難馱上幾個成年人;

(2) 摩西本來是害怕尋索他性命的人,但現在既得知他們已死,竟放心帶同妻小一起到埃及──問題是他此去並非「回鄉探親」或「旅遊渡假」,而是有艱鉅任務在身的,何以會如此不智,竟帶著婦孺同行呢?

另外,在摩西起程之後,神又跟他說了一番話。這番話的內容,大意是囑咐摩西留心,祂將在埃及大行奇事(神是否在暗示「既要做大事,就不要帶妻兒」?)神還特別提出以下的說話:「我對你說過:容我的兒子去,好叫他事奉我,你還是拒絕讓他離開,看哪!我必殺你的長子!」正正就是在這一段說話以後,馬上發生了神在路上截殺摩西的事件。推斷之下,實在有理由懷疑:

(a)上述「容我的兒子去,好叫他事奉我,你還是拒絕讓他去…」這段說話,固然是神吩咐摩西告訴法老的,但神的用意會否同時是一石二鳥,連帶警告摩西的妻子西坡拉,她絶不能妨礙摩西──神的兒子去事奉神呢?會否她曾阻撓摩西的起行(岳父不介意摩西回到埃及,不等於妻子西坡拉不介意!假使丈夫回到埃及看到濶別已久的親人,加上埃及的五光十色,丈夫從此留戀不願回米甸,並非不可能!) 有沒有可能摩西明知此行危險,仍帶同妻兒上路,是因為西坡拉吵著要跟摩西同去,所以她也成了神所警告:「容我的兒子去,好讓他事奉我!」那種敵擋神的人呢?再者,在追殺事件之後,摩西的妻兒就再沒有跟隨摩西往埃及,而是返回米甸(參考出十八1-5),從結果來看,這個推斷顯得不無道理。

(b)在路上,神到底要殺的是誰?聖經中只說「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、耶和華遇見他、想要殺他。」原文的這個男性的「他」,不一定是指摩西,亦可以是指與摩西及西坡拉同行的兒子。我們看見路上這突發事件的出現,結果使西坡拉這位米甸母親馬上親手替她的兒子行了「割禮」,而她的行動明顯平息了事情,神真的因此放過了想要殺的這個「他」。神在這個半途截殺的行動之前,才剛說完:我對你說過、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、你還是不肯容他去、看哪、我要殺你的長子。(出四23) 會否正正就是西坡拉在路上不斷阻撓丈夫往埃及的事奉,引至神出手截殺不容摩西事奉神的人的兒子――亦即西波拉的兒子?這行動起碼透露了一件事情:摩西的兒子並不像以色列人,生下來第八天即行割禮,摩西在寄人籬下的處境中,既然入贅,連一家之主的權利也是米甸人的,摩西沒有權柄替兒子作主,反而妻子西坡拉才是一家之主,故此不像以色列的傳統,由父親替兒子行割禮,而是由西坡拉急忙替兒子行割禮,估計這行動除了是西坡拉向神表達兒子是以色列人(神的子民)、並非米甸人(外邦人),以此祈求神放過兒子之外,亦表達一家之主的主權現在讓渡給摩西了,因為兒子是跟隨父親摩西作以色列人,而非跟隨自己作米甸人。

當然,以上這些推斷,聖經既沒有明言,就只能作為一種臆測。然而我們需要知道,不論是誰,假若妨礙神的工作,或意圖攔阻神的旨意成就,實在是十分嚴重的事,有若與神為敵,後果是不堪設想的。本來蒙神呼召,與神同工,是何等尊貴及榮耀的事,卻因為不願順服,就好像聖經中另一位知名的人物約拿,他是清楚神的召命的,卻不認同,不願意履行神的旨意,故意往相反的路上走,結果也是大吃苦頭。若然神的呼召臨到,需知神的心意不是降禍,乃是賜福,叫一同作工的得賞賜、得尊榮!但願神的子民每一位都樂於讓神的旨意行在自己的身上,如同行在天上,不以自己的心意和想法為首,乃以神的心意與呼召擺在一切之先,承擔神所委派的差事不怠慢,以免不但失掉獎賞,更丟失生命(永生),在永恆中後悔莫及,悔不當初啊!